已经失效的ISO9001:1994 4.9条款提出:“当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时,如加工缺陷仅在使用后才能暴露出来,这些过程应由具备资格的操作者完成和/或要求进行连续的过程参数监视和控制,以确保满足规定要求。(换行。以下以‘|’代替)对过程运行[包括有关设备和操作人员(见4.18)]的任何鉴定要求都应加以规定”。下面的注16说明“这些要求预先鉴定过程能力的过程,通常被称为‘特殊过程’……”。这是94版对特殊过程的界定,特征是:①过程的结果不能通过其后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完全验证,如加工缺陷仅在使用后才能暴露出来;②应由具备资格的操作者完成和/或要求进行连续的过程参数监视和控制;③对过程运行[包括有关设备和操作人员(见4.18)]的任何鉴定要求都应加以规定;④预先鉴定过程能力的过程。2000版标准则在ISO9000:2000《质量管理体系 术语》则在3.4.1“过程”词目下以“注3”说明:“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,通常称之为‘特殊过程’”。在ISO9000族中唯一作为审核准则的ISO9001:2000却没有直接使用“特殊过程”这一说法。而只是在7.5.2“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”中要求:“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,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。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义付问题才显现的过程。|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”。总括起来:①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,通常称之为“特殊过程”;②它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问题才显现的过程;③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④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。